关于玉溪师范学院2020-2021学年下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1-05-10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确保期末考试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现将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做好期末试卷命题工作,严把试卷质量关。

请各学院根据本学院的课程情况安排教师进行本学期期末试卷命题工作。

1)试卷格式

试卷格式统一采用《玉溪师范学院试卷统一格式(2021版)》,详见附件1,试卷上要求注明课程名称(须与教务管理系统中的课程名称一致)、试卷编号、学院、专业、班级、任课教师(请任课教师和教学秘书仔细核实上述各项内容)。试卷排版不能有空白页。

2)试卷审核

每份试卷必须经各学院分管教学的领导审核,填写《玉溪师范学院试卷审批表(2021版)(附件2)。试卷与试卷审批表均由学院按保密相关要求妥善保存。

3)试卷命题要求

试卷命题内容要有一定的覆盖面,一套试卷内,题目内容不能有重复,两套及以上试卷之间的题目重复率不超过20%。

命题目标要明确,要着眼于考查学生的能力,发展学生的智力,引导学生主动钻研、积极思维,进行创造性学习。

试卷的难度比例要适当,按“基础题:较难题:难题=6:3:1”来分配。

4)试卷抽取与提交

学院抽取其中一套试卷作为2020-2021学年下学期的期末考试试卷使用,抽取的试卷请提交电子版(word版和PDF版)和纸质版,同时提交该试卷的试卷审批表(纸质版,需分管教学的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

试卷抽取后请认真填写试卷审批汇总表(附件3),审批汇总表打印后请各学院分管教学的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与试卷和该试卷的试卷审批表一起提交至教务处教务科考务办公室(103室)。

请各学院认真仔细检查试卷,把好试卷质量关,考试过程中若出现试卷质量问题,由各学院相关责任人自行承担责任。

二、严格审查学生期末考试资格

根据《玉溪师范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第五章第二十条之相关规定:教师在期末考试前应对学生参加考试的资格进行审查,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课程的期末考试,该课程的综合成绩以零分计,成绩档案备注中记为“取消考试资格”。

1)缺课(含请假)累计超过该门课程学期总学时数三分之一以上;

2)缺交作业达到总次数的1/3。

为严肃校规校纪,请各学院、各位老师将符合上述违纪情况的学生名单(填写附件4),2021621日之前报至教务处教务科(103室),逾期不再受理。

报送要求:各学院开设的课程,请任课教师将违纪学生名单交到学院教学秘书处,由教学秘书整理后,统一交到教务处教务科(103室)(名单纸质版需主管教学的院领导签字并盖学院章;名单电子版请发到(smy1314lhl@yxnu.edu.cn);由教务处开设的课程,请各位老师自行将违纪学生名单交到教务处教务科(103室)(名单电子版请发到smy1314lhl@yxnu.edu.cn)。

三、各类课程的考试安排:

(1)通识类选修课考试:由任课教师在第十七周内安排完成。需要进行纸质卷面考试的科目,请任课教师将试卷样卷交到第一办公楼一楼制卷室(复印室)印制。

2)专业考查课考试:请各学院在第十八周内进行。考试时间、考试地点以及监考教师均由各学院自行安排。试卷由教学秘书到办公楼一楼制卷室印制。请各学院制作2020-2021学年下学期考查课考试日程安排表,于69日(第十五周周三)前报教务处教务科,闭卷安排两名教师监考,开卷安排一名教师监考,教务处将安排人员进行巡视。

3)通识类必修课考试:将在本学期第十九周内进行,考试时间、考试地点以及监考教师由教务处统一安排。通识类必修课的监考教师名单,由开设通识类必修课的学院提供,具体监考场次安排另行通知。(请开设通识类必修课的学院第十一周周前,即512日前,将监考教师名单纸质版加盖公章后交教务处103室存档,电子版请发送到smy1314lhl@yxnu.edu.cn邮箱)

4)专业考试课考试:2020级本科生专业考试课安排在第十八周周六、周日和第十九周内完成其他年级专业考试课安排在第20周内完成。待教务处完成通识必修课考试安排后,由各学院开始进行专业课考试时间以及监考教师的安排(注:各学院安排的专业课监考教师应为本学院所属教师,安排时同一时段不能重复。教务处将其所有汇总后对监考教师2进行调整实行交叉监考(注:监考教师1一般为任课教师),专业课考试地点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形成最终“2020-2021学年下学期专业课考试日程安排表(以发布至数字校园的通知为准),各学院再通知相关监考教师。

5)美术学院、音乐学院、体育学院的技能课考试要求集体评分,并将最后评定的综合成绩统计后一并交学籍学历科。无原始记录者,该门课程的考试成绩视为无效。

6)美术学院绘画科目的技能考试,监考教师必须在场巡视,明确考试时间、地点,学生应按教师指定地点和规定时间内进行考试,否则考试视为无效。

7)外国语学院专业课程考试有听力的必须在安排表上备注(有听力),以便安排合适的地点进行考试。

四、为确保试卷的印制质量,请各学院按照以下要求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考试相关资料送交到教务处教务科(103室):

通识必修课和专业课试卷(电子版word和PDF)、纸质版,试卷审批汇总表(电子版word和纸质版)、试卷审批表(纸质版)送交时间:通识必修课62日之前专业课6月9日之前。

五、请各学院按以下时间将考试成绩送交到教务处学籍学历科,学生成绩一律用从“教务管理系统”中打印的“成绩登记表”来记载,并按时完成成绩录入工作:

1)请负责通识必修课教学的学院在2021年719日下午17:00以前完成公共课期末考试的阅卷及成绩录入工作,并于2021年722日下午17:00以前向教务处学籍学历科报送期末考试纸质成绩表一份存档。

2)请各学院于2021年719日下午17:00之前完成专业课期末考试的阅卷及成绩录入工作,并于2021年722日下午17:00以前向教务处学籍学历科报送期末考试成绩表一式份存档。

六、通识必修课、专业课考试的具体安排及考风考纪巡视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

七、教考分离有个逐步实施的过程,若本通知与2016年9月22日发布在数字校园中的《玉溪师范学院“教考分离”的实施办法(2016年9月试行)》有不吻合的,按本通知执行。

请各学院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尤其是考风考纪教育,坚决杜绝作弊现象的发生,促进学风、考风建设。

有问题请与教务处相关科室联系,教务科联系电话:2059223;学籍管理科联系电话:2059221

附件:

附件1.玉溪师范学院试卷统一格式(2021)

附件2.玉溪师范学院试卷审批表2021版

附件3.玉溪师范学院考试试卷审批汇总表

附件

附件5.玉溪师范学院非标准试卷评卷表2021版

附件6.玉溪师范学院技能课考试评分表

附件7.玉溪师范学院技能课考试成绩汇总表

附件8.玉溪师范学院期末考试阅卷教师签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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