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所、传习馆:
为切实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维护正常的实验教学秩序,推动新学期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对各学院、研究所、传习馆的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要求如下:
一、检查时间与内容
请各学院、研究所、传习馆务必在2025年8月27日下午18:00点之前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对所辖的教学、科研等实验、实训活动的场所及其所属设施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实验室水电设施、消防设施、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剧毒品等。检查过程中要杜绝形式主义,确保检查深入细致,不走过场。
二、隐患上报与整改
如实上报发现的隐患。根据隐患的紧急程度和整改难度,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对于短期内无法整改的隐患,需特别注明原因,并提出长期整改计划和临时安全措施,确保在整改期间不会发生安全事故。
三、检查结果报送
登录实验室智慧管理系统,进入安全检查模块,找到对应的检查计划,根据实际检查情况,如实填写检查记录,提交检查结果。
按照系统导出的具体操作流程,导出检查结果并打印纸质版报告。报告经学院、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25年8月28日下午18:00前交到教务处302室。请注意,如无隐患整改项,也需提交检查报告,并在报告中注明“本次检查未发现隐患整改项”。
系统导出具体操作如下:
进入系统安全检查模块,点击“查询统计”→检查明细记录→按计划→找到对应的实验室安全检查通知→点击右边操作选项下面“按学院”→学院问题一览表→选择“按实验室”→导出word或打印。
  
    附件: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
 教务处 实验室管理科
                                                     2025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