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玉溪师范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4-04-29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确保期末考试工作能够顺利进行,按《玉溪师范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玉师教字202132号)和《玉溪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试卷质量管理的实施办法》(玉师教字202204号),现将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做好期末试卷命题工作,严把试卷质量关

(一)试卷格式

试卷格式统一采用《玉溪师范学院试卷统一格式(2023版)》(附件1课程名称须与教务管理系统中的课程名称一致。

(二)命题要求

1.落实《玉溪师范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卷命题规范,以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为依据,增加考试内容覆盖面,加大应用能力考核力度,强化试卷考核的创新性和挑战性。

2.增加试卷题量与难度,并与规定考试时间匹配。必修课考试科目的试卷题量,遵循多数学生能够在120分钟内完成原则。

3.非制卷考试,需明确考核方式、考核内容、评价标准、由二级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出具意见,报教务处备案。

)试卷审核

每套试卷必须经各学院分管教学的领导审核,填写《玉溪师范学院试卷审批表(2021版)》(附件2)。

)试卷提交

1.试卷套数至少准备份量和难易相当的A、B、C三套试卷,附评分标准和参考答案,由学院抽取其中一套试卷作为2023-2024学年第学期的期末考试试卷使用。

2.提交材料:

1抽取的试卷(PDF电子版及纸质版);

2经学院分管教学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的该试卷审批表(纸质版)以及试卷审批汇总表(附件3)交至教务处教务科103室。

3.试卷提交时间:通识必修课202467日之前,专业课2024614日之前

4.责任追究。依据《玉溪师范学院教学单位教学工作综合考核方案》,试卷质量与二级学院教学工作综合考核挂钩;对因试卷质量不达标影响考试秩序的责任人,将按教学事故有关规定处理。

二、报送取消考试资格学生名单

(一)严格审查学生期末考试资格

根据玉溪师范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该课程考试资格和补考资格,学生须重修课程。

1.休学或未选修课程者;

2.缺课(含请假)累计超过该门课程学期总学时数三分之一及以上者;

3.缺交作业达三分之一,或作业不合格达二分之一者;

4.旷考、违反考场纪律或考试作弊者。

5.教学周期内未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实验项目,取消实验课程考试资格。

(二)报送要求

通识必修课程、专业课程由任课教师将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报送至开课学院,由开课学院教学秘书汇总后,将纸质版分管教学的院领导签字并盖章后,于2024614之前统一交到教务处教务科103室;电子版请发送至(smy1314lhl@yxnu.edu.cn)。

三、各类课程的考试安排

(一)通识类选修课考试。由任课教师在第十七周内安排完成。需要进行纸质卷面考试的科目,请任课教师将试卷样卷交到第一办公楼一楼制卷室印制。

(二)专业考查课考试请各学院在第十八周内进行。考试时间、考试地点以及监考教师均由各学院自行安排。试卷由教学秘书到第一办公楼一楼制卷室印制。请各学院制作2023-2024学年第期末考试“考查课考试日程安排表》,于2024621(第十周周五)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103报送要求: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并让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电子版发送至smy1314lhl@yxnu.edu.cn邮箱,闭卷安排两名监考教师,开卷安排一名监考教师,教务处将安排人员进行巡视。

(三)通识类必修课考试在本学期第十九周内进行,考试时间、考试地点以及监考教师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四)专业考试课考试。在本学期二十周内进行,教务处完成通识必修课考试安排后,由各学院教学秘书在教务系统中负责专业课考试时间、考试地点以及监考教师的安排。注:专业课监考教师由课程所在学院担任)。

最终期末考试监考安排以数字校园发布为准,教师监考信息可通过教务系统进行查询。

)音体美技能课考试要求。

1.美术学院、音乐学院、体育学院的技能课考试要求集体评分,并将最后评定的综合成绩统计后一并交学籍科。无原始记录者,该门课程的考试成绩视为无效。

2.美术学院绘画科目的技能考试。监考教师必须在场巡视,明确考试时间、地点,学生应按教师指定地点和规定时间内进行考试,否则考试视为无效。

四、为确保试卷的印制质量,请各学院按照以下要求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考试相关资料送交到教务处教务科(103室)

(一)原则上出卷教师不得再另附答题纸和答题卡,确有需求的,请将答题纸和试卷合并在同一个PDF中,并在试卷审批汇总表备注栏里注明有答题纸

(二)有听力考试的科目,请在试卷审批汇总表备注栏里注明有听力考试

(三)有其他特殊需求的科目,例如需要配备答题卡(机读卡),请在试卷审批汇总表备注栏里注明需要答题卡(机读卡)。

有问题请与教务处教务科联系,教务科联系电话:2059223

附件:

附件1.玉溪师范学院试卷统一格式(2023版)

附件2.玉溪师范学院试卷审批表2021版)

附件3.玉溪师范学院考试试卷审批汇总表

附件4.玉溪师范学院取消考试资格名单统计表

附件5.玉溪师范学院非标准试卷评卷表2021版)

附件6.玉溪师范学院技能课考试评分表

附件7.玉溪师范学院技能课考试成绩汇总表

附件8.玉溪师范学院期末考试阅卷教师签字表

 

教务处

2024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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