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同学:
本学期各年级相关课程的重修、补修从本周开始办理,请相关同学按以下要求办理,具体如下:
一、重修对象: 各年级(含在修学年限内已毕业年级)经补考仍不合格或因取消考试资格、缺考、作弊等以零分计的各类课程(通识类选修课程以二次选课的方式重新选课修读)。
二、补修对象: 各年级因转专业、转学等原因还未修读的课程。
三、办理时间:8月27日8:00—9月15日23:00;其中,重(补)修大一的通识类必修课程从9月11日开始办理。
四、本学期可申请重修、补修的通识类必修课程
课程名称 | 备注 |
大学英语I(听说)、(读写) | 注意选课备注里的教学班级别:A、B、D级 |
大学日语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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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体育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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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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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与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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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教育课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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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计算机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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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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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与教师口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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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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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理论 | 网络课 |
军事技能训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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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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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势与政策1 | 除2023级,其他年级到马克思主义学院办理;网络课 |
形势与政策3 | 到马克思主义学院办理 |
形势与政策v | 到马克思主义学院办理;网络课 |
大学体育III(项目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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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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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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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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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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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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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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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笔字书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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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教育技术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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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指导 | 网络课 |
创新创业 | 网络课 |
五、办理流程
(一)重修申请
校园网电脑端从学校主页——>数字校园——>教务 登陆教务管理系统。(非校园网或校外请通过学校主页底部->公共服务中的“校内资源”进入教务管理系统)
进入教务管理系统后通过“报名申请”->“重修报名”菜单,进行重修课程的选课。网上自行完成重修课程选课,查看个人课表,确认所选择修读的重修课程,并根据课表的上课时间、地点上课。
(二)补修申请
进入教务管理系统后通过“报名申请”->“教学项目报名”->“补修报名”->“查询”菜单,进行补修课程的选课。网上自行完成补修课程选课,查看个人课表,确认所选择修读的补修课程,并根据课表的上课时间、地点上课。
(三)免听申请
需重修或补修的课程与其它课程部分时间冲突,自学能力较强者,经任课教师同意后可申请免听,每名学生每学期申请免听课程一般不超过2门。
因时间冲突又切实有需要在当前学期重修、补修的,在选课界面会自动弹出免听申请对话框,需要申请免听的点击确认按钮并填写相关课程的重修补修申请表,经任课教师签字同意“免听”方式修读后,专业课到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管理老师处审核办理,通识类课程到教务处101审核办理。选课截止时间之前未交申请表的默认为选课不成功。
六、注意事项
(一)填写“重修(补修)课程申请表”时,需准确填写“重修”或“补修”类别,特别是“申请重修或补修课程名称”、“学分”、“课程性质”处要准确填写,所填写内容必须是教务管理系统内完整的课程名称、学分和课程性质。
(二)申请免听者,学生需确保上课时间不冲突的节次进课堂学习,且在平时课堂考勤、作业提交、测验、期中期末考试、成绩记载等方面,严格遵守该课程的正常教学要求。
(三)因时间冲突、课程容量限制等原因不能参加重修、补修的同学,可以后学期再办理修读。
(四)上学期期末考试不合格的必修课程,本学期学期初安排补考,这些课程不申请办理重修;相关不合格课程若是因为取消考试资格、缺考、作弊等原因无补考资格,可以申请办理重修。
(五)专业课的重修、补修办理要求以各学院的通知为准。
(六)选课系统问题请联系教务处教务科,电话:0877-2059223。
附件:重修(补修)课程申请表
教务处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