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评审会的通知

发布者:王希发布时间:2023-04-07浏览次数:

按照《关于开展202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将对99“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组织结题验收评审(名单见附件),现将召开评审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家组

成立本次项目结题验收评审专家组,分个组评审,各评审组组长由评委推荐。

评委:校内聘请

工作人员:文萍

二、时间地点

2023412日(星期三14:00评审组全体成员在11教103教室集中开预备会,14:10分组进行评审。

评审一组在11教103教室、评审二组在11教106教室;评审三组在11教107教室、评审组在11教108教室11教104教室为休息等候室。

三、验收方式

采用专家初评、汇报答辩、评审组评议和表决的方式进行。

(一)专家初评专家在会议评审前函评结题材料的方式进行(已完成)。

(二)汇报答辩对照立项目标任务和预期成果,就所开展项目研究和训练取得的主要成绩,项目团队在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提升方面提供必要的实践证明,以及项目经费结算情况等方面进行汇报。

采用PPT方式汇报答辩顺序请按本通知附件中各评审组评审项目的序号进行。要求指导教师项目组成员到场,由项目负责人作项目结题汇报汇报时间在5分钟以内,答辩时间在3分钟以内。

(三)会议评审

汇报答辩结束后,评审专家组根据初评意见、项目汇报和提问答辩情况合议表决,确定结题验收结果。评审结果在校园网上经公示后,由学校发文确定。

四、注意事项

(一)不按要求或逾期未提交结题材料者,则该项目不予通过结题验收。

(二)暂缓结题到期的大创项目,逾期未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办理结题手续的,将给予取消项目处理。

(三)项目负责(主持)人因事不能到会的,可委托该项目其他成员汇报,受委托人在汇报时,须出具项目负责(主持)人授权委托书。不到会汇报者,汇报作弃权处理。



玉溪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3年4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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