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项目主持人、项目指导教师:
一、 预算对象
(一)2022年度立项项目请根据项目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做好2024年度项目经费支出预算,填报年度经费预算申报表(见附件2)。
(二)2023年度立项项目请根据项目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做好2024年度、2025年度项目经费支出预算(2024年到期结题的项目,经费余额全部安排在2024年度使用),填报年度经费预算申报表(见附件2)。
二、报送时间
以学院(部门)为单位,请于2023年12月25日前将项目年度经费预算申报表(附件2)纸质一式1份报送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同时将其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sjjxk@yxnu.edu.cn。
三、特别提醒
(一)项目年度经费预算申报表是作为经费预算的依据,经批准后按预算使用,项目经费预算请与合同书上项目经费使用计划一致,年度经费支出既要符合有关规定又不得超预算,原则上经费预算一经确定不予调整,年度结余经费不予结转。
(二)不按照要求报送或逾期未报者,视为放弃年度项目经费使用,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电话:2055728。
玉溪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