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校教师普通话水平等级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杨润发布时间:2021-10-06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门: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教师普通话水平等级统计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切实抓好教师普通话水平达标工作,现对全校教师普通话水平等级进行统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达标标准

  教师、管理人员的普通话水平等级应当达到二级以上水平,其中汉语言文学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普通话教师和语音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经核查未达到相应等级的,我们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二、统计对象

  全校管理人员、教师。

  三、统计要求

  请各学院、各部门认真配合,对本部门的相关人员进行核查,收取被查人员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填写附件1《云南省教师普通话水平等级统计表》,各学院教学秘书、各部门办公室主任汇总后于2021年10月18日前将数据及等级证书复印件报送教务处语委办306办公室,电子版请发送邮箱:yangrun@yxnu.edu.cn。

  附件1.云南省教师普通话水平等级统计表

    

                            
                玉溪师范学院教务处、语委办

                  2021年10月6日

 

 

上一条:关于召开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面试)考务工作协调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