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所、传习馆:
临近期末,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期末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全力维护校园安定稳定,请各有关单位开展全面的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盯紧安全薄弱环节,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自查自纠阶段
(一)请各学院、研究所、传习馆管理员于2024年01月10日18:00前登录实验室智慧管理系统,进入安全检查模块,按照发布的检查计划,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对所辖的教学、科研实验室(实训场所)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安全检查,特别对重要危险源如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剧毒品和特种设备等进行重点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主动上报我校实验室智慧管理系统并及时整改,对已上报系统但短期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
(二)如假期有指导学生开展科研实验、毕业论文等的学院要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做好假期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做好学生安全教育、督查工作,严格履行实验室准入程序,不得将实验室交由学生自己管理,不得从事与实验室无关的活动。对不使用的实验室进行安全自查后封条管理。
(三)完成检查后,请通过系统导出检查结果,打印纸质版报告,经学院、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24年01月10日18:00前交到教务处302室。
二、现场检查阶段
校安全督导组将于2024年01月13日前对各单位实验室(实训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并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出具《玉溪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记录整改情况,整改不到位不销账。
教务处 实验室管理科
2024年0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