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5-10-27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确保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玉溪师范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玉师教字2021】32号)和《玉溪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试卷质量管理的实施办法》(玉师教字2022】04号)文件精神,现将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命题工作,严把试卷质量关

(一)试卷格式

试卷格式统一采用《玉溪师范学院试卷统一格式(2023版)》(附件1),课程名称须与教务管理系统中的课程名称一致。

(二)命题要求

1.落实《玉溪师范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卷命题规范,以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为依据,增加考试内容覆盖面,加大应用能力考核力度,强化试卷考核的创新性和挑战性。

2.增加试卷题量与难度,并与规定考试时间匹配。必修课考试科目的试卷题量,遵循多数学生能够在120分钟内完成原则。

3.非制卷考试,需明确考核方式、考核内容、评价标准、由二级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出具意见,报教务处备案。

(三)试卷审核

每套试卷必须经各学院分管教学的领导审核,填写《玉溪师范学院试卷审批表(2021版)》(附件2)。

(四)试卷提交

1.试卷套数每门课程至少准备份量和难易相当的A、B、C三套试卷,附评分标准和参考答案,由学院抽取其中一套试卷作为2025-2026学年第学期的期末考试试卷使用。

2.提交材料:

1)抽取的试卷(PDF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

2)经学院分管教学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的该试卷审批表(纸质版)以及试卷审批汇总表(附件3)交至教务处教务科103室。

3.试卷提交时间:通识必修课2025125之前,专业课20251212之前。

4.责任追究依据《玉溪师范学院教学单位教学工作综合考核方案》,试卷质量与二级学院教学工作综合考核挂钩;对因试卷质量不达标影响考试秩序的责任人,将依据教学事故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二、报送取消考试资格学生名单

(一)严格审查学生期末考试资格

根据《玉溪师范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取消该课程考试资格和补考资格,学生须重修课程。

1.休学或未选修课程者;

2.缺课(含请假)累计超过该门课程学期总学时数三分之一及以上者;

3.缺交作业达三分之一,或作业不合格达二分之一者;

4.旷考、违反考场纪律或考试作弊者。

5.教学周期内未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实验项目,取消实验课程考试资格。

(二)名单报送要求

通识必修课程、专业课程由任课教师将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报送至开课学院由开课学院教学秘书汇总后,将纸质版名单(须经分管教学的院领导签字并盖章20251217前统一交到教务处教务科103室电子版名单请发送至smy1314lhl@yxnu.edu.cn

三、各类课程考试安排

(一)通识类选修课考试。由任课教师在第十七周内安排完成。需要进行纸质卷面考试的科目,请任课教师将试卷样卷交到第一办公楼一楼制卷室印制。

(二)专业考查课考试。请各学院在第十八周内进行。考试时间、考试地点以及监考教师均由各学院自行安排。试卷由教学秘书到第一办公楼一楼制卷室印制。请各学院制作2025-2026学年第学期末考试“考查课”考试日程安排表》,于20251219(第十七周周五)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103室(报送要求: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并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电子版发送至smy1314lhl@yxnu.edu.cn闭卷考试须安排两名监考教师,开卷考试安排一名监考教师,教务处将安排人员进行巡视。

(三)通识类必修课考试。在本学期第十九周内进行,考试时间、考试地点以及监考教师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四)专业考试课考试。在本学期第二十周内进行,教务处完成通识必修课考试安排后,由各学院教学秘书在教务系统中负责专业课考试时间、考试地点以及监考教师的安排。(注:专业课监考教师由课程所在学院担任)。

(五)监考信息查询。最终期末考试监考安排以数字校园发布为准,教师可通过教务系统查询个人监考信息

(六)音体美技能课考试要求。

1.美术学院、音乐学院、体育学院的技能课考试要求集体评分方式,并将最后评定的综合成绩统计后一并交学籍科。无原始记录的课程,该门课程的考试成绩视为无效。

2.美术学院绘画科目的技能考试。监考教师必须在场巡视,明确考试时间、地点,学生应按教师指定地点和规定时间内进行考试,否则考试视为无效。

四、试卷印制及材料送交要求

为确保试卷的印制质量,请各学院按照以下要求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考试相关资料送交到教务处教务科(103室)

(一)原则上出卷教师不得再另附答题纸和答题卡确有需求的,请将答题纸和试卷合并在同一个PDF文件,并在试卷审批汇总表备注栏里注明“有答题纸”。

(二)有听力考试的科目,请在试卷审批汇总表备注栏里注明有听力考试

(三)有其他特殊需求的科目,例如需要配备答题卡(机读卡),请在试卷审批汇总表备注栏里注明需要答题卡(机读卡)。

如有疑问,请与教务处教务科联系,联系电话:2059223。

附件:

附件1.玉溪师范学院试卷统一格式(2023版)

附件2.玉溪师范学院试卷审批表(2021版)

附件3.玉溪师范学院考试试卷审批汇总表

附件4.玉溪师范学院取消考试资格名单统计表

附件5.玉溪师范学院非标准试卷评卷表(2021版)

附件6.玉溪师范学院技能课考试评分表

附件7.玉溪师范学院技能课考试成绩汇总表

附件8.玉溪师范学院期末考试阅卷教师签字表




                                                                    教务处

202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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