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立项和推荐省级大创训练计划项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型与数量
(一)立项类型
大创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3种类型,具体为: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 自主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 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企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立项数量
今年校级立项项目总数须根据申报的数量和质量确定。请各学院充分做好宣传动员和推荐工作。
二、项目经费
可根据项目推荐级别,参照《申报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预算标准》(见附件3)合理预算。预算开支科目范围为会议费、调研差旅费、分析费、测试费、文献检索费、资料费、打印复印费、论文版面费、专利申请费、材料费、耗材费、小型设备购置费等必要费用。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以我校2021级和2022级本科在校学生为主体进行申报,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为我校在校学生,申请项目团队人数一般为2—6人(含项目负责人),每个学生限主持或参与1个项目,不允许交叉申报。学生可聘请在相关学科领域内有造诣的教师作为指导教师,也可由学院指定指导教师(每位教师指导的在研大创项目不得超过两项,包含本次申报项目;前期指导的项目如有两项申请终止或取消者,则指导教师不得参与本次申报)。鼓励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创新团队申报项目。
(二)项目周期。项目运行周期原则上为2年,最长期限不得超过项目负责人毕业离校当年的4月;项目组成员特别是负责人原则上不允许更改。
(三)项目未结题验收者,其项目组成员不得申报新项目。
(四)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将取消其项目的申报资格。
(五)填报申报书。请项目团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认真填报大创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附件1+、附件1++)。
四、项目推荐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做好申报项目的遴选工作,项目归属于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经学院评审后,将推荐项目按照排名顺序从小到大排序后统一报送。
五、材料要求
以学院为单位,各学院务必于5月15日前将推荐的“大创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附件1+、附件1++)和排序后的《玉溪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附件3: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统计表.xlsx】纸质一式1份报送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同时将上述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sjjxk@yxnu.edu.cn。不按要求报送或逾期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六、项目评审
学校聘请教师组成评审专家组,对所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采取专家初评和会议评审的方式进行。由专家组根据专家的初评意见,结合学院推荐排名排序,经合议后投票表决。评审结果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期结束,由学校发文确定。
七、其他事项
(一)从校级项目中择优遴选推荐省级大创训练计划项目,分别按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报送省教育厅,原则上重点项目作为省教育厅推荐参加国家级项目的遴选。
(二)学校拟定推荐申报的省级项目,要求通过“云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在线申报,学校将为其项目负责人分配账号及密码,各项目负责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登录申报平台进行在线申报。学校将对在线申报项目进行集中审核后正式提交。具体事项另发通知。
八、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科(205室)。联系人:文萍、王希;电话:2055728。
玉溪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