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25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5-05-13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5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训练计划)申报立项和推荐省级大创训练计划项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型

(一)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 自主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 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企业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经费

可根据项目推荐级别,参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经费预算标准》(见附件6)合理预算。预算开支科目范围为分析费、测试费、文献检索费、资料费、材料费、小型设备购置费、打印复印费、调研差旅费、论文版面费、专利申请费等必要费用。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

以我校在校学生为主体进行申报,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参与人数原则上为5人以内;每个学生限主持或参与1个项目,有在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项目。

学生可聘请在相关学科领域内有造诣的教师作为指导教师,也可由学院指定指导教师。鼓励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创新团队申报项目。每位教师同期指导大创项目不得超过2项(含当年新申报项目),其中国家级项目指导数不超过1项。非因不可抗力终止的项目,须在1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已报销经费指导教师立项、终止结果计入二级学院教学工作综合考核计分和指导教师学术诚信档案,并关联专业建设绩效分配参与项目申请学生,完成项目立项结题,按照《玉溪师范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纳入学业成绩素质分中“科研创新创业实践加分(B2)”计分。同时,学生可持有关结题证书,申请《创新创业教育实践》课程学分认定。立项后未完成结题的学生,不得再次申请项目。

(二)项目周期

项目周期实行"2+1"管理模式。自立项之日起计算,基础研究周期为2年,确需延期者须在到期前2个月提交延期申请,经教务处审批后最长可延期1年。延期期满仍未结项者自动终止项目。

(三)填报申报书

请项目团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认真填报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3)。

(四)项目推荐

请各学院积极动员,做好申报项目的遴选工作。项目归属于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经学院评审后,将推荐项目按照排名顺序从小到大排序后统一报送。

(五)材料报送

以学院为单位于5月23日前,将推荐的项目申报书(附件1-3),以及排序后的《玉溪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统计表》(附件5)纸质1份,签字盖章后报送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同时将上述电子文档发送邮箱sjjxk@yxnu.edu.cn。不按要求报送或逾期不予受理。

四、项目评审

学校聘请教师组成评审专家组,对所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采取专家初评和会议评审的方式进行,结合学院推荐排名排序,经合议后投票表决。评审结果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期结束,由学校发文确定。

五、其他事项

(一)从校级项目中择优遴选推荐省级大创训练计划项目,分别按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报送省教育厅,原则上重点项目作为省教育厅推荐参加国家级项目的遴选。

(二)学校拟定推荐申报的省级项目,要求通过“云南省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平台”在线申报,学校将为其项目负责人分配账号及密码,各项目负责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登录申报平台进行在线申报。学校将对在线申报项目进行集中审核后正式提交。具体事项另发通知。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科(205室)。

联系人:文萍、王希;电话:2055728。

    玉溪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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