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学校教学工作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专业设置与调整建议,组织新专业论证、申报。
(二)负责制(修)订学校本科教学管理制度及教学管理文件。
(三)负责组织制(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
(四)负责学校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资源调配、教师教学工作管理。
(五)负责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编制、招生信息发布、招生宣传、招生录取工作、招生档案管理、招生情况分析。
(六)负责组织学生各级各类考试。
(七)负责组织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课堂建设、学风教风建设等教学基本建设。
(八)负责学校本科教学学分制改革,组织开展教学改革研究。
(九)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学历学位管理、学生教师资格证办理。
(十)负责教学质量、教学督导、教学奖励等组织管理,负责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上报、编制发布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
(十一)负责学生学科专业竞赛、创新创业项目组织管理。
(十二)负责学校实验室、实践基地建设管理,负责实验室运行管理。
(十三)负责学校语委日常工作、普通话教学、测试工作。
(十四)负责组织学校专业认证与评估工作,组织实施专业综合评价,开展专业状态监测,研究提出专业动态调整建议。
(十五)负责组织开展教师教学研讨、教学竞赛等活动。
(十六)负责依托课程中心制定课程质量评价的标准和办法, 开展课程准入、评价、反馈、退出等工作,核算教师教学绩效。
(十七)负责统筹落实课程中心相关工作。
(十八)完成省教育厅相关部门和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职能部门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