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师范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16)修订指导意见
人才培养方案是高等学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学校办学思想、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纲领性文件,是学校开展各项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为适应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发展趋势,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在我校自2012级全日制学生开始推行学分制管理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党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学校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及要求,落实学校“地方性、师范性、应用型”的办学特色定位,构建具有学校特色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就2016版制(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秉承学校至真至善致美致用的办学理念,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和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思路。以凸显“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素质要求与特点为突破口,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形成学校人才培养的特色和优势。
二、基本原则
(一)学生中心原则。在人才培养环节设计时要充分体现“以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在教学活动中始终把学生放在“中心位置”,着重提高学生的思维能力、学习能力、表达能力、专业技术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积极建构自主学习平台,引导学生进行自主、合作、探究式学习,强化学生的创新和协作等能力,努力培养学生解决真实的职业工作问题的能力。在培养方案中适度控制必修课程比例,丰富选修课程资源,鼓励和支持学生跨学科、跨专业选课,满足职业岗位对人才综合能力的要求和学生个性发展的要求。
(二)注重实践原则。注重实践能力与创新意识培养,强化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践环节设计;构建分阶段、多层次,校内外、课内外相结合的实践教育教学体系;突出学生职业能力培养,探索符合行业发展规律和职业运作实际的创新创业模式与内容,注重把学以致用、学有所用贯穿到所有课程内容规划中去。确保人文社会科学类本科专业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15%、理工农类本科专业不少于25%。
(三)产教融合原则。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素质人才为人才培养方向,积极引入行业教育资源,校企协同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构建理论与实践课程体系,确定教学内容;探索行业技术人员深度参与人才培养实施过程、参与人才培养评价的机制,校校、校院、校企协同开展课堂教学、实践指导、毕业设计指导;积极开展专业核心课程聘请行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或有较丰富的行业实践经历的“双师双能型”教师授课。
(四)注重创新创业教育。根据目前社会发展及其对人才培养的要求,结合学生实际需求和各专业自身发展的特点,加强专业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的有机融合,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挖掘和充实各类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在传授知识的过程中加强创新创业教育。
(五)优化通识教育。根据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要求,加强推进学校通识教育,优化与创新通识教育课程体系,不断丰富学生的国家文化历史的基本知识、哲学、文学、艺术的修养、科学精神,增强人才培养的通用性,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人才。
三、培养目标与规格
(一)培养目标。按照德智体美全劳面发展的要求,“以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特色为要”,着力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职业道德感、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培养“入岗竞争力强、到岗适应力强、在岗发展力强”的高质量的应用型专门技术人才。
(二)培养规格。落实“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人才培养规格,面向基础教育和生产、管理一线,培养具有“新理念、新知识、新技能”,“会教学、会育人、会当班主任”的新型师资和“会设计、会操作、会管理”的应用型人才。基本要求包括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和素质结构三个方面。
四、专业教育体系
根据“三新三会”和“三强”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按照“一个全程,两段培养,三线育人”培养模式要求,构建人才培养的知识体系、课程体系和实践体系。即学生能力培养全程化;学校与中小学(或企业)两方合作两段培养;理论教学体系、实践教学体系和素质拓展体系协调育人。落实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调整课程结构,优化学科专业核心课,强化职业技能训练课,突出教育教学实践课;注重行知精神教育;实施师范生基本技能、教学技能和研究技能系列训练,落实见习、研习、实习三位一体的岗位实践。
(一)知识体系。知识体系是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实现的根本保证。在对社会人才培养需要和毕业生就业“出口”充分研究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培育新型师资,培养应用人才”这一根本目标,优化应用型人才培养知识体系,明晰知识体系中的知识领域以及知识领域中的各个知识单元和知识点,作为构建课程体系、实践体系的主要依据。
(二)课程体系。根据知识体系中知识领域(或知识单元、知识点)传承、应用、创新要求及其关系,整体构建专业教育课程体系和课程教学内容,力求实现基础课程学科化、核心课程精品化、方向课程职业化、实践课程项目化、选修课程分层化、素质教育拓展化。课程体系和课程设置,要与高等教育课程改革与建设的国际化趋势相适应,与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与发展要求相衔接,与区域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与高等教育大众化条件下的多样化学习需求相适应。
(三)实践体系。依据现代大学文化建设要求和应用型本科人才多层次、多元化的能力特点,以“育人”为主线,融合思想教育、专业教育和专业文化、就业文化、行业文化、校园文化,围绕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精神和职业技能培养,分类设计、分步实施,整体构建通识教育实践、专业教育实践、素质拓展与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共同组成的实践教学体系,将实践教学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
五、课程体系结构
课程体系由通识教育课程、学科平台课程、专业教育课程、教师教育课程四个课程模块构成。
(一)通识教育课程
旨在传承人文科学基础知识、自然科学基础知识和工具性知识,培养获取知识能力、价值判断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提高思想素质、文化素质和身心素质,增强毕业生社会适应能力。通识教育课程由通识必修课程、通识选修课程两个课程模块组成。
1.通识必修课程。为全院性通识必修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军事理论与训练课程、大学英语、大学体育、大学语文、公共计算机基础、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其中大学英语实行分级教学,大学体育实行选项教学。通识必修课程模块设置48学分。
2.通识选修课程。为全院性公共选修课程,包括人文社科类、自然科学类、艺术体育类、外语提高类、高等数学提高类、“两课”提高类、校园文化与社会实践活动、素质拓展与创新创业、学术科技和教师教育类系列专题性选修课程,各类系列课程设置由学院统一规划、统一开课。通识选修课程模块设置8学分(含教师教育类通识选修课),多选不限,但不可冲抵限定跨类选修学分。
为促进文理交融,学院鼓励和引导学生跨学科、跨专业选修课程。文科各专业学生分别选修自然科学类课程、艺术体育类课程各2学分以上;理工科各专业学生分别选修人文社科类课程、艺术体育类课程各2学分以上;艺术体育类专业学生分别选修人文社科类课程、自然科学类课程各2学分以上。
创新创业教育课程。
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是对本专业学生进行创新创业教育和素质拓展能力培养的重要内容,以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激发学生创业灵感为重点,进一步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能力。
该课程模块具体分为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两方面:
第一个课堂主要是为学生开设以职业生涯与发展规划、就业指导、创业教育等为内容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必修),共计2.5学分。
第二课堂主要包括三层次:一是为学生开展系列文化素质讲座、创新创业讲座论坛,鼓励学生参加各类社团活动,并支持学生成立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等社团,以普及型创新活动为主;二是以校级、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为载体,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撰写研究论文等,以培育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基本的创新创业素养。三是以磨练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为目标,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创业创新竞赛活动及自主创业项目等。
参加系列文化素质讲座、参加社团,经相关部门认定后可获得0.5学分;
参加各类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竞赛、自主创业项目以及获得的各类专业技能证书、科学研究成果和国家专利等方面获得的创新学分,不计入总学分,但可冲抵专业方向课程的学分,最多不超过6个学分。具体学分认定见毕业最低学分要求以及学分换算部分。
(二)学科基础课程
学科基础课程指专业(或学科门类、或一级学科)基础知识课程模块,是为学生学习专业课程所需而设置的旨在掌握本学科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的课程。通过学科基础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具有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基础。学科基础课程的设置力求符合“宽口径,厚基础”人才培养的要求,课程内容强调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三)专业教育课程
旨在传承和发展专业知识,培养和训练应用知识能力、创新能力,提升专业素养,实现“三新三会”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专业教育课程由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模块组成。
1.专业必修课程
一类是专业所属学科领域内基础性的核心课程或具有必要性、生成性和发展性的专业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原则上参照教育部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专业规范指导性意见设置,其作用是培养学生专业核心能力和素质,保证专业培养基本规格。
一类是主要培养学生专门技能、促进专业发展的课程群。强调“从出口找入口,从出口找培养方向”,面向基础教育和区域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确定职业岗位群对知识、能力和素质标准以及行业准入标准、校地(校企、校际)合作要求,针对专门技术设置相关专业课程;提倡开设应用性、创新性的示范课程,着力培养学生的应用知识能力的能力、就业能力和创新精神。
2.专业选修课程
是指与专业相关的一类选修课的统称。专业
选修课程一般由相关专业根据本专业学生的
知识水平能力和兴趣确定。即专业院系认为部分学生有能力和兴趣完成某一专门课程,而该课程又不是所有学生都有该能力或兴趣,又不是必需作为所有学生知识成长一部分的课程。学生根据学习兴趣、能力和职业发展方向选取修读。
(四)教师教育课程
按照《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教师[2011]6号)精神,师范专业教师教育课程的学习领域包括:儿童发展与学习、中学教育基础、中学学科教育与活动指导、心理健康与道德教育、职业道德与专业发展、教育实践等。该模块课程设置16学分,另外加上18周的教育实践9学分。
六、学制、学时、学分安排
2016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应当在2012版《玉溪师范学院才培养方案(学分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课堂教学总学时和应修毕业最低总学分数,加强课外自主学习和实践教学环节,合理安排课程在基本学制中的分布。
1、本科专业标准学制为4年,修业年限为3-6年(含休学);专科专业标准学制为3年,修业年限为2-4年(含休学)。
附表1:基本学制(4学年)教育教学时间安排表(单位:周)
项目 |
第一学年 |
第二学年 |
第三学年 |
第四学年 |
合计 |
备注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入学教育、军事课(含军训) |
2 |
|
|
|
|
|
|
|
2 |
按学生处安排执行 |
教育见习(专业见习) |
|
|
|
|
|
2 |
|
|
2 |
可与教育实习同步 |
教育实习(专业实习) |
|
|
|
|
|
|
12 |
|
12 |
|
教育研习(专业调查研究) |
|
|
|
|
|
|
4 |
|
4 |
可与实习或毕业论文同步结合进行 |
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
|
|
|
|
|
|
* |
8 |
8 |
第七学期选题、开题 |
社会实践 |
|
* |
* |
* |
* |
* |
* |
|
|
在假期或课外进行 |
就业指导与创新创业 |
* |
* |
* |
* |
* |
* |
* |
* |
|
以网络学习为主 |
考试 |
1.5 |
1.5 |
1.5 |
1.5 |
1.5 |
0.5 |
0.5 |
0.5 |
9 |
|
课堂教学(授课) |
16 |
18 |
18 |
18 |
18 |
17 |
7 |
11 |
123 |
|
机动 |
0.5 |
0.5 |
0.5 |
0.5 |
0.5 |
0.5 |
0.5 |
0.5 |
4 |
|
教育周数 |
20 |
20 |
20 |
20 |
20 |
20 |
20 |
20 |
160 |
|
寒暑假 |
5 |
7 |
5 |
7 |
5 |
7 |
5 |
7 |
48 |
|
学年周数 |
52 |
52 |
52 |
45 |
201 |
|
2、毕业最低学分要求以及学分换算
(1)我校四年制本科专业的毕业最低总学分:文科类、体育类为160学分,理工科类、艺术类为165学分。
(2)基本学制(四学年)学分计算(含课外教学)
①课堂教学学分
理论教学课程:原则上16-18课时为1学分。
实验、上机、体育、英语、普通话等实训教学课程:原则上32-36课时为1学分。
②实践教学学分(原则上2周计1学分)
专业实践教学9学分:教育(专业)见习2周、教育(专业)实习12周7学分,教育(专业)调查或顶岗实习4周2学分:毕业论文(设计)8周4学分。
通识实践教学4学分:国防教育(含军训、入学教育)2周1学分;就业指导与创新创业3学分。
部分师范专业同时又具有专业综合实习(采风)实践教学环节的,各专业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设置。
其他的专业实验实训课程及学时、学分,各专业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设置。
(3)学分分配。各专业课程调整必须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按照“整体优化、重点突出、凸显特色”的原则,对学科、专业课程进行精选、调整和改造,加强学科(专业)基础课程的设置和建设。切实改变理论教学和课堂讲授所占学时过多的状况,凝练必修课设置,扩大选修课比例,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选修课学分一般应达到总学分的30%;专业课程选修课开设课程总学分数应达到本专业该类课程每个学生应修学分数的1.5倍及以上。
(4)奖励学分(创新创业教育学分)
设置创新创业教育旨在鼓励学生从事科学技术创新和科学研究活动,开发学生智力、优化学生知识结构,以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激发学生创业灵感为重点,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体育、艺术获奖的学生可置换的学分数按相关规定执行)。
创新创业教育模块中学生在第二课堂中获得的学分不计入总学分(除参加讲座和社团获得学分外),但可冲抵专业方向课程(选修)学分(即可以免修,但不免学分学费),最多不超过6学分。具体计分方法为:
A.创新创业竞赛
参加全国和云南省举办的各类科技及人文社科等大赛,取得各级奖项者可获得相应学分:获国家级一等奖计4.0学分,二等奖计3.0学分;获省级二等奖以上计2.0学分,三等奖计1.0学分。重复获奖以最高奖项计算,最多不超过4.0学分。
B.各类专业技能证书
经人社部或者国际认证的本专业相关专业技能证书、行业证书。初级(技术员)级证书计1.0分,中级(工程师)级证书计2.0分。律师资格证A、B级计2.0分,C级计1.0分。非计算机专业获得人社部颁发的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可以申请置换《大学计算基础》的学分,并免修该课程。
最多不能超过4.0学分。
C.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参加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并取得相应成果或自主参加课外科技创新活动获得成果,可视具体情况认定学分(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结题后获得2.0学分,校级结题后获得1.0学分)。重复获奖以最高奖项计算,最多不超过2.0学分。
D.科学研究成果和国家专利
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本学科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每篇计4.0学分,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为4.0学分,实用新型专利为2.0学分,软件著作权为2.0学分,专业期刊每篇计1.0学分。最多只能申请一项。本项奖励同一类别,只能申请一次,最多不能超过4.0学分。
E.自主创业项目
经相关负责部门认定的各类自主创业项目可获得1学分等,本项奖励只能申请一次。
用奖项学分置换,有以下原则:
A.学生获得相应的奖项后,向各学院提出学分置换申请,由各学院的专业指导委员会进行审核,确定该奖项能够置换学分额度和对应,并报备教务处审批通过,即可置换该课程的学分。
B.所置换课程的学分,不能高于该奖项允许置换的学分。
C.置换成功后,学生获得对应课程的学分,不需要再进行修读,但不免学费。
3、学时分配及安排
(1)合理调整总课时数,科学分配学时,对课程总学时数在一定的范围内实施弹性管理,基本学制(四学年)课堂教学总学时数。
(2)文科类各专业课堂教学总学时控制在2700学时以下,平均每周课时数原则上在25课时左右。理科类、体育类各专业课堂教学总学时控制在2800学时以下,平均每周课时数原则上在26课时左右。工科类各专业课堂教学总学时控制在2900学时以下,艺术类各专业课堂教学总学时控制在3000学时以下。
(3)原则上第二学期至第七学期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安排一般为18周,第一学期和第八学期安排为16周。
(4)在四学年总课时不突破以上规定数的前提下,一、二、三学年应适当增加周课时数,第四学年相应减少,第八学期以毕业论文和专业自主实习为主,同时安排2-3门专业选修课。学校尤其提倡减少课堂教学总课时数,加大学生自主学习空间,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的教学改革实验模式。
4、加强通识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通过保证通识教育必修课程的开设学时数,开发和优化选修课程资源,全面提高学生的文化素养和综合素质。通识教育课程中的选修课程,师范类各专业学生须在修业年限内至少完成4学分,非师范类各专业学生须在修业年限内至少完成8学分。
5、强化教师教育课程功能,突出师范教育特色。通过优化教师教育类课程结构,增加教师教育选修课程,加大师范类专业教师教育课程比例,切实提高师范类专业学生教师职业综合素质和基本技能。师范类各专业学生须在学制内至少完成教师教育选修课程4学分。
6、加强对就业岗位能力要求的研究,科学研制专业技能标准,突出能力导向、培养途径多样,优化实践教学环节,增加专业实践教学的课时和学分,构建立体开放、四年一贯、全程设计的专业实践教学体系。
(1)实训实习的课时占专业教学总课时的比例达到30%以上。实践教学环节包括专业教育中的课堂实践、专业实训和专业研习等实践环节。课堂实践是课内或独立开设的实验(训)课程。专业实训包括专业(教育)见习、专业写生(野外实习)、毕业公演等实训环节。专业研习包括课程论文(设计)、学年论文、科技创新训练专题、毕业论文(设计)等专业研习环节。专业实践课程按照“两个结合、三个层次、四年不断线”整体设计。“两个结合”指校内资源与校外基地(顶岗)相结合,产学研相结合;“三个层次”指课堂实践、专业实训和专业研习三个层次;“四年不断线”是指实践教学从学生入学到毕业连续不断。提倡开设设计性、应用性、综合性实验(训)项目和课程,减少演示性、验证性实验(训)项目,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
(2)按《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教师[2011) 6号)要求,师范类专业实践教学课程调整到26周(含见习、实习、调查、研习共18周,学分为9学分;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公演)8周,学分为4学分)。非师范类专业实践教学课程的时间相应调整为26周(含见习、实习、调查共18周,学分为9学分;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8周,学分为4学分)。师范专业教育实习拟安排在第七学期进行,非师范类专业实践教学的具体形式和内容,各学院均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人才培养目标等自主安排。
(3)其他的专业实验实训课程及学时、学分,各专业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设置。
(4)有特殊要求的专业,经批准,可适当调整实践教学环节的周数。鼓励集中安排的实践教学环节独立开设为课程。
七、课程设置
各学院必须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专业介绍,以及教育部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专业规范,对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全面修订。各专业的专业必修课程设置,必须涵盖《教育部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专业规范》规定的所有“核心课程”。灵活多样地模块化设置专业方向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以满足学生对应用型、复合型等个性发展的学习需求。
1.课程类别
师范类专业应以培养具有职业属性和专业水准的教师教育人才为目标,专业课程(含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按教师教育课程计划设置。非师范类专业以打造社会需要的复合型应用人才为目标,专业课程(含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按非师范类专业方向设置。课程体系按照“通识教育课程十学科平台课程十专业教育课程+教师教育课程”的模块化体系来建构与设置。
通识教育课程
(55学分) |
必修课程 |
校级公共必修课程 |
必修 |
校级课程 |
选修课程 |
校级公共选修课程 |
选修 |
学科平台课程 |
必修课程 |
同类学科各专业间共同设置的基础课程 |
必修 |
院级课程 |
选修课程 |
同类学科各专业间共同设置的选修课程 |
选修 |
专业教育课程 |
必修课程 |
学科专业必修课程 |
必修 |
系级课程 |
选修课程 |
学科专业选修课程 |
选修 |
教师教育课程(不含实习实践,大于等于16学分) |
必修课程 |
校级公共必修课程
师范专业自开教师教育必修课程 |
必修 |
校级课程
系级课程 |
选修课程 |
校级教育学科类公选修课程
师范专业自开教师教育必修课程 |
选修 |
2.通识教育课程计划表
课程
类别 |
课程
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数 |
学时数 |
周学时及建议修读学期 |
备注 |
|
|
|
|
合计 |
讲授 |
实践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
通
识
教
育
课 |
必
修 |
12110010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3 |
54 |
54 |
|
1~2学期、周学时数3 |
|
|
|
|
思想政治教育、法学、社会工作专业不作要求。 |
12110080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2 |
36 |
36 |
|
1~2学期、周学时数2 |
|
|
|
|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不作要求。 |
12110550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Ⅰ* |
3 |
54 |
54 |
|
1~2学期、周学时数3 |
|
|
|
|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不作要求。 |
12110560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Ⅱ* |
3 |
54 |
54 |
|
3~4学期、周学时数3 |
|
|
|
|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不作要求。 |
12110000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3 |
54 |
|
|
3~4学期、周学时数3 |
|
|
|
|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不作要求。 |
12110180 |
形势与政策 |
2 |
|
|
|
|
|
|
|
|
以讲座方式开设 |
12110060 |
大学计算机基础 |
3 |
72 |
36 |
36 |
1~2学期、周学时数4(2+2) |
|
|
|
|
1、每周按理论教学2学时,上机实训2学时安排,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生不作要求。2、考核达到要求可获学分,未达要求者必须修读。 |
12110140 |
大学语文 |
3 |
54 |
54 |
|
1~2学期、周学时数2 |
|
|
|
|
1、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小学教育专业不作要求
2、含实用写作内容 |
12110020 |
大学体育Ⅰ |
1 |
36 |
|
36 |
1学期、周学时数2 |
|
|
|
|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
学生不作要求 |
12110030 |
大学体育Ⅱ |
1 |
36 |
|
36 |
2~4学期选学3个不同的体育项目,每学期选学1个项目,周学时数2。 |
|
|
|
|
12110040 |
大学体育Ⅲ |
1 |
36 |
|
36 |
|
|
|
|
12110050 |
大学体育Ⅳ |
1 |
36 |
|
36 |
|
|
|
|
12110470 |
大学英语Ⅰ(读写)* |
2 |
36 |
36 |
|
2 |
|
|
|
|
|
|
|
1、以大学英语为主,学生还可选学大学泰语,大学阿拉伯语等,英语、泰语专业学生不作要求。
2、所有学生必须修读。其中考核达到要求(学业水平达到四六级成绩者)可获学分(获得四级证书,计85分;获得六级证书,计95分),未达要求必须修读。
3、大学英语Ⅳ(职业英语)*由各学院作为专业英语自行开设。 |
12110510 |
大学英语Ⅰ(听说)* |
2 |
36 |
|
36 |
2 |
|
|
|
|
|
|
|
12110480 |
大学英语Ⅱ(读写)* |
2 |
36 |
36 |
|
|
2 |
|
|
|
|
|
|
12110520 |
大学英语Ⅱ(听说)* |
2 |
36 |
|
36 |
|
2 |
|
|
|
|
|
|
12110490 |
大学英语Ⅲ(读写)* |
2 |
36 |
36 |
|
|
|
2 |
|
|
|
|
|
12110530 |
大学英语Ⅲ(听说)* |
2 |
36 |
|
36 |
|
|
2 |
|
|
|
|
|
12110500 |
大学英语Ⅳ(跨文化交流英语)* |
2 |
36 |
36 |
|
|
|
|
2 |
|
|
|
|
12110540 |
大学英语Ⅳ(职业英语)* |
2 |
36 |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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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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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0070 |
军事理论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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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学校教务处、学工部统一组织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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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技能训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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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学校学工部统一组织安排,不少于10天。 |
12110570 |
就业指导与创新创业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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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网络教学方式开设,含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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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4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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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
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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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科类、自然科学类、艺术类、体育类、外语提高类、高等数学提高类、“两课”提高类、校园文化与社会实践活动、素质拓展与与创新创业、学术科技等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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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师范专业至少选修8学分,师范专业学生至少选修4学分(另外选修教师教育类选修课程4学分);所有专业(艺术类专业学生除外)必须选修艺术类课程2学分,以学习学校湄公河次区域民族民间文化传习馆开设的特色艺术课程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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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师教育类课程(师范类专业方向课程)设置情况
说明:本类课程包括学校统一开设管理、教育学院及各有关教学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的课程。
教师教育类课程(师范类专业方向课程)计划表
课程类别 |
课程编码 |
课程名称 |
周课时 |
学分 |
基本学制各学期授课周数与周课时分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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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周 |
18周 |
18周 |
18周 |
18周 |
18周 |
18周 |
14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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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
必
修
课
程 |
|
教师专业成长理论 |
1 |
1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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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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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点包含:教师职业道德;教师职业认同;教师专业发展 |
|
教育心理学 |
2 |
2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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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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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育心理学;心理学基础 |
|
教育学 |
2 |
2 |
|
|
2 |
|
|
|
|
|
教育发展史;教育学 |
|
中学学科教学设计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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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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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中学学科课程标准与教材研究 |
1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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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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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学科教学技能训练(微格教学) |
2 |
1 |
|
|
|
|
1 |
|
|
|
理论与实训学时比为1:2 |
|
普通话与教师口语 |
2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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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理论与实训学时比为1:2 |
|
书法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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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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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论与实训学时比为1:2 |
|
现代教育技术应用 |
2 |
1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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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论与实训学时比为1:2 |
|
教育见习(课堂教学、班主任工作) |
2周 |
1 |
|
|
|
|
|
2周 |
|
|
可与学科教学论同步进 |
|
教育实习(含调查) |
12周 |
6 |
|
|
|
|
|
|
12周 |
|
教育调查、教育研习可与教育实习同步进行(拟第七学期) |
|
教育研习 |
4周 |
2 |
|
|
|
|
|
|
4周 |
|
|
其他教育实验实训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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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小计 |
|
21 |
|
|
|
|
|
|
|
|
|
选
修
课
程 |
|
发展心理学 |
2 |
2 |
|
|
|
|
|
|
|
|
儿童发展与学习 |
属专业选修课范畴,至少选修2门,每门课程2学分。 |
|
中学生认知与学习 |
2 |
2 |
|
|
|
|
|
|
|
|
|
教育政策与法规 |
2 |
2 |
|
|
|
|
|
|
|
|
中小学教育基础 |
|
中外教育史 |
2 |
2 |
|
|
|
|
|
|
|
|
|
教育哲学 |
2 |
2 |
|
|
|
|
|
|
|
|
|
教学设计与实施 |
2 |
2 |
|
|
|
|
|
|
|
|
|
班级管理 |
2 |
2 |
|
|
|
|
|
|
|
|
班级管理;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
|
课堂组织与管理 |
2 |
2 |
|
|
|
|
|
|
|
|
|
综合实践活动指导 |
2 |
2 |
|
|
|
|
|
|
|
|
学科教育与活动指导 |
|
课程设计与评价 |
2 |
2 |
|
|
|
|
|
|
|
|
|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
2 |
2 |
|
|
|
|
|
|
|
|
心理健康与道德教育 |
|
心理咨询与辅导 |
2 |
2 |
|
|
|
|
|
|
|
|
|
学生品德发展与道德教育 |
2 |
2 |
|
|
|
|
|
|
|
|
|
教育科学研究方法 |
2 |
2 |
|
|
|
|
|
|
|
|
职业道德与专业发展 |
|
教师礼仪与修养 |
2 |
2 |
|
|
|
|
|
|
|
|
|
中小学教师心理素质训练 |
2 |
2 |
|
|
|
|
|
|
|
|
|
小计 |
|
4 |
|
|
|
|
|
|
|
|
|
合计 |
|
25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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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部分学科基础课程设置表
说明:请各学院认真梳理课程,如有类似情况按照以下模式提交教务处讨论实施。
理工科学科平台课程设置表
课程名称 |
课程
编号 |
学分 |
总学时 |
实践 |
周学时 |
开设
要求 |
开设
学期 |
适用
专业 |
授课
单位 |
高等数学AⅠ |
|
4 |
72 |
|
4 |
必修 |
1 |
物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教育技术学等专业 |
数学系 |
高等数学AⅡ |
|
4 |
72 |
|
4 |
必修 |
2 |
物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教育技术学等专业 |
数学系 |
高等数学B |
|
4 |
72 |
|
4 |
必修 |
1 |
经济、管理、生物、小学教育(理科方向)、化学类专业、
地理、环境、土地资源与管理、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专业 |
数学系
|
线性代数A |
|
3 |
54 |
|
3 |
必修 |
3 |
物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数学系 |
线性代数B |
|
2 |
32 |
|
2 |
必修 |
2 |
化学、生物、经济、管理类专业、通信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专业 |
数学系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A |
|
3 |
54 |
|
3 |
必修 |
4 |
物理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部分电子信息类专业、小学教育(理科方向)、数学与应用数学等专业 |
数学系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B |
|
2 |
32 |
|
2 |
必修 |
4 |
经济、管理类专业、
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专业 |
数学系 |
大学物理AⅠ |
|
3 |
54 |
|
4 |
必修 |
1 |
通信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专业、化学类专业 |
物理系 |
大学物理AⅡ |
|
3 |
24 |
30 |
4 |
必修 |
2 |
通信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专业、化学类专业 |
物理系 |
大学物理B |
|
4 |
48 |
24 |
4 |
必修 |
1、2 |
数学类专业、教育技术学、电子信息工程 |
物理系 |
大学化学A |
|
4 |
48 |
24 |
4 |
必修 |
1、2 |
环境科学、农业资源与环境、生物科学、应用生物科学、环境生态工程
|
化学系 |
大学化学B |
|
4 |
48 |
24 |
4 |
必修 |
1、2 |
备注:
1、各专业可根据本专业需要,选择相应学分(时)大于等于“适用专业”的相应课程使用。
2、已经开设同性质课程且要求类似以上课程要求的,经论证后建议纳入以上相应课程开设。
八、其它
(一)调整教师教育课程结构,加强教师教育课程群建设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 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2012]1号)文件精神的要求,以及《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教师[2011]6号)规定的学习领域、建议模块和学分要求,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遵循教师成长规律,研究职前教师教育的分级课程体系,形成学科理论与教育实践紧密结合的幼儿园(学前)、小学和中学职前教师教育课程计划,提高教师教育人才培养质量。
依托我校“教师教育实训中心”,强化职前教师教育的职业技能训练,实施教学技能认证制度,保证我校教师教育培养的人才能较好地适应基础教育的需要。
(二)丰富和挖掘课程资源
1、充分利用我校多学科、综合化的人才培养环境,鼓励各专业积极扩大并相互开放选修课程资源,积极推进校级公共任意选修课程的课程建设,增加全校学生选课空间,拓宽学生知识面,完善学生知识结构,促进学生个性发展。
2、积极引进优质网络课程,丰富课程资源、改进教学方法和学习方式。
(三)积极推进通识课程改革
积极推进思想政治理论、大学英语、大学体育、信息技术基础等公共课程的改革,增加课程弹性,提高课程实效。
1.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突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式、过程考核(考勤、作业、讨论、考察报告、专题论文等)与期末考试相结合的成绩评定方式。“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含品德操行)”课程应突出“知行合一”的成绩评定方式。“两课”要加快网络课程的实施进度。
2.大学英语课程。按照教育部大学英语教学的相关文件精神,大学英语分为基础、提高和发展三个目标。由于提高和发展目标模块中涉及到职业英语和跨文化交流英语两部分内容,建议采用由各专业的教师完成职业英语部分2学分的教学,外语学院教师完成跨文化交流英语部分2学分的教学。即大学英语教学为基础英语12学分+职业英语2学分+跨文化交流英语2学分,共16学分。
音乐学院、体育学院和美术学院三个学院,建议1-3个学期完成基础模块的12个学分,提高模块的教学内容和方式由学院自行确定。
大学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