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历史与现状
——玉溪师院第九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知识讲座发言稿
玉溪师院普通话测试站副站长、普通话国家一级测评员 严希洪
各位老师、同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初,党和政府就十分重视民族共同语的确立和推广工作。经过几年的酝酿,1955年,先后在北京召开了第一次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讨论会,从思想上、理论上为推行民族共同语做了充分的准备。1956年,国务院向全国发布了第一批《汉字简化方案》,同时,发布了《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这标志着我们国家整个的语言规范化,包括历史上的长期以来的语文革新运动,进入了一个很重要的全面发展的新时期,50年代中期,中央成立了专门的机构(中共文字改革委员会),政府有专门的机构(中央推广普通话委员会),专门研究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的问题,这在世界上也是少有的。标志着我们国家的语言规划工作进入了以政府为主导的,有计划、有领导、有目标、有步骤、有措施的全面的展开时期。这在中国历史上,是个重大事件,对世界的绝大多数国家来说,我们国家的表现是很杰出的。
根据实际情况,在1957年6月的“全国普通话推广工作汇报会”上,确定了推广普通话工作的方针,就是:“大力提倡,重点推行,逐步普及。”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全国推广普通话的工作经过初步的整顿,走上了恢复阶段。1982年《宪法》明确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改革开放后,整个语言文字工作要服务于这个大局。所以,党中央、国务院考虑从八十年代开始,酝酿考虑制定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方针任务。1986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教育委员会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在北京召开了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会议指出:“五十年代确定的‘大力提倡,重点推行,逐步普及’的推广普通话工作方针是正确的,今后仍然适用。但是,形势变化了,推广普通话工作要有新的进展,工作重点和实施步骤也必须作些调整。重点应当放在推行和普及方面。第一,把普及普通话作为首要任务;第二,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研究;第三,加强对语言文字信息处理的研究,为社会现代化服务。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1992年首先对全国中等师范学校普及普通话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
1993年3月,国家教委颁发了《师范院校“教师口语”课程标准(试行)》。《标准》规定:“普通话是教师的职业语言。”
1994年10月30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广播电影电视部发布《关于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决定》。
1998年3月17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广播电影电视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规定每年9月份的第3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今年的9月10日至16日为第9届推普宣传周。
为实现2010年初步普及普通话、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目标,2000年2月29日,教育部、国家语委联合发布《关于印发<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玉溪作为二类城市,今年年底将接受云南省的达标评估。
2000年10月31日,由全国人大第九届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
2004年11月21日,全球第一所“孔子学院”在韩国汉城挂牌。在汉城孔子学院之后,美、欧、亚、非各洲还有不少“孔子学院”陆续挂牌。目前已有80所孔子学院和孔子课堂在36个国家和地区落户。国家“汉办”负责人说,他们计划通过中外合作的方式,在全球开办100所孔子学院。
2005年9月19日,《汉字应用水平等级测试标准》通过专家鉴定。
2006年6月12日,教育部、国家语委成立了《规范汉字表》专家委员会。
2006年6月20日,《汉字应用水平等级及测试大纲》通过审定。
2006年7月4日,“全国汉语国际推广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务委员陈至立指出:加强汉语国际推广工作,是进一步发展我国与世界各国人民友好往来、满足海外学习汉语愿望的客观要求,是增强我国文化影响力、提高国家软实力的迫切要求,是树立我国良好国际形象,维护世界文明多样性、构建和谐世界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借鉴国际语言推广经验、提高汉语国际地位的战略举措。
2006年7月8日,随着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许嘉璐的点击,“中国汉语网”网站正式开通。“中国汉语网”开通仪式在人民大会堂举行,许嘉璐出席并致辞。许嘉璐在致辞中说,“中国汉语网”是“汉语国际推广北京基地”的组成部分,是汉语学习和展现中国文化的重要平台。它为世界各国朋友学习汉语,体验中国文化打开了新的窗口。“中国汉语网”经过一段时间的建设,要争取在各国语言学习的门户网站中成为第一,要把网站打造成全球最大的汉语学习和展现中国文化的平台,为汉语在全世界的推广提供完善的服务。同时,网站还能使中国人民更加了解自己的国家,少数民族群众还可以通过网站学习普通话。
从以上50年来我国语言文字工作的回顾中,我们可以真切地感受到,我们的党和政府,以及我们的专家和语文工作者,为了我们民族的富强,为了国家的昌盛,就是在语言文字这个大家普遍认为是个“小儿科”的问题上,用了多大的精力,克服了多少困难,才有了今天国家语文生活的大好局面。
据《光明日报》报道,在国外,汉字文化圈的国家和地区越来越多地使用简化汉字,国际上学习汉语的人也大多使用简化汉字。据联合国《2005年世界主要语种、分布和应用力调查报告》报道,从2008年起,“联合国将不再同时发行简繁两种汉字文本,只保留简体文本”。这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决定,对简化汉字国际化具有深远的影响。
2004年12月26日发布的“中国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查”显示:普通话在全国的普及率为53.06%,其中城镇的普及率为66.03%,乡村的普及率为45.06%,而在某些领域、某些群体中,普通话的普及率可达到80%以上。这对地域广阔、人口众多、语言方言纷繁复杂、文化教育不够发达的我国来说,确实是一项了不起的成绩!随着我国综合国力增强和国际地位提高,普通话正在走向世界,国际上学习、使用普通话的人越来越多。据联合国最近发表的《2005年世界主要语种、分布和应用力调查报告》,汉语被排在第二位,仅次于英语,排在德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日语之前。普通话是现代汉语的标准语,它在国际社会中越来越显示其重要作用。
作为以传道、授业、解惑为目的的师范院校的师生,我们更有责任和义务,学好普通话,掌握规范字。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中华文明的传承中发挥好承上启下的作用。这是从观念的角度来认识的。观念更新了,我们再来讲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学习和运用,就会有一种自觉和责任感。
根据高书国、杨晓明主编的《中国人口文化素质报告》的统计,我们云南2000年的人口总数为4288万,全国排名12,人口数位居全国前列。人均受教育年限6.30年,全国排名28,与青海(排名29)、西藏(排名31)为伴,还比不上广西(排名18),倒数第3名。15岁以上人口受教育年限6.35,全国排名26,远远落后于广西(排名18)。文盲人口总数排名6,全国前列。
在这样的一个种省情之下,我们师范院校师生肩上的担子有多重,是可想而知的。怎么办?只有努力,只有靠大家——文明的传播者不断地努力。文明靠交流,交流靠语言。方言土语没有能力引领云南人走出大山,只有学会、掌握了中华民族共同的交际语——普通话,才能真正融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流。所以说,普通话对于云南人,不是想不想学的问题,而是怎样用最短的时间、最有效的方法掌握的问题。
那么,到底什么是普通话,什么是规范字?怎样处理普通话与方言的关系呢?这些问题大家也许是知道的,只可能有些细节不一定记得住,下面我就作一点补充提示:
“普通话”一语,是文字改革的先驱朱文雄先生最早提出的。他认为 “普通话”就是“各省通行之话”。
在1955年的全国文字改革工作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上正式明确了“普通话”作为专称是“普遍通行”的意思;在这两个会议上,特别是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上,对“普通话”给出很明确的界定: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这是关于汉民族共同语的最全面、科学的论断。它深刻地反映了汉语发展的历史和趋势。
规范汉字对于现代汉语来说,包括经过整理简化的字和未整理简化的字两部分。经过整理简化的字是指经国务院或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以字表等形式正式颁布的现代汉字规范。未整理简化的字是指历史流传下来的,沿用至今,未经过整理简化或不需要整理简化的传承字,如人、山、川、日、水、火等字。
关于普通话与方言的关系陈章太先生是这样解释的:这是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问题,同时也是语言立法过程中和贯彻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过程中需要正确对待和妥善处理的问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既规定普通话为国家通用语言,申明“国家推广普通话”,又在法律(草案)的说明中明确说明:“方言是客观存在的,有其自身的使用价值。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并不是要消灭方言,方言将在一定领域和特定地区内长期存在。”并对方言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在法律条文中具体规定方言可以使用的范围。这是正确、必要的。我们认为,普通话是汉民族共同语的标准语,也是国家法定的语言和全国通用语言,汉语方言是汉民族共同语的地域变体,在各自区域内发挥社会交际和传承文化等作用;普通话与方言是相依共存的关系,普通话在方言之上又在方言之中,他们互相丰富,互相吸收,又互相影响,各自发挥自己的作用,各自按一定的规律发展。国家推广普通话,是国家、社会进步、发展的需要,推广普通话的力度还需要加强。方言正在发生急剧的变化,有些强势方言虽然也发生较大变化,但它的活力和影响总体上正在加强和扩大,如粤方言、吴方言、闽方言等;而一些弱势方言正在萎缩,有的还处于濒危状况。方言的变化总的来说是极其缓慢的,方言的消亡是长期发生的,即使一些很小的濒危方言,也很少会在短期内消失,一般都要经历上百年,甚至更长的时间。语言、方言的演变、消长乃至濒危、死亡,这是很正常的现象,是语言进化的结果,古今中外都是如此。我们生活在方言区的人,对自己的方言母语都有一种割不断的特殊感情,但方言的演变、发展或萎缩乃至消亡,这是客观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我们应当理性、全面、客观地看待这个问题。现在,我们国家正在采取积极措施,如推广普通话不压制方言,实行双语政策,保留或扩大方言空间,保护、扶植用方言表现的地方文化等,保护、抢救濒危方言,尽量延缓其消亡,以保护语言、文化的多样和丰富,这也是我国当前以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之一。
最后,再介绍一点国家语言文字建设的动态。
第一,最近,国务院批转的教育部《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把“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优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环境”作为专条列入“新世纪素质教育工程”,肯定了语言文字工作的地位作用,明确了语言文字工作的目标要求,对今后一个时期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推动作用。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明确将“用语、用字规范”的要求纳入文明城市、文明社区的评选标准体系。一些城市和地区把语言文字工作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相结合,创造了许多好的经验,取得了很好的工作效果。国家教育督导部门决定将语言文字规范要求纳入国家教育督导指标体系,在今后的教育督导中,作为一项重点内容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这些机制的建立有利于将语言文字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将会发挥重要的、基础的、长效的作用。
第二,在科学研究和规范标准研制方面,《汉字属性数据库》《20世纪书面汉语使用状况统计与分析》《普通话水平测试》等重点课题启动。还启动了《中华大字符集》项目,对中国语言用国际音标、古汉字、汉语俗字、部分少数民族文字等进行了收集、整理。《人名用字规范》的研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筹建了语言文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有关分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ISO10646研制。成立了国家语委语言文字规范标准测查认证中心。会同民政部完成了全国政区名称用字读音第二次国家级初审。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标准制定和信息化工作也有新进展,对《少数民族人名汉字音译转写规范》等急需的规范进行立项。与国家民委联合开展民族语文信息化调研,并合拟《民族语文信息化总体规划》。
2006年9月12日